新冠肺炎疫情已经产生了超越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影响。虽然境内疫情的控制取得了实质进展,但疫情的国际蔓延仍然呈现出不断加剧的态势,对我国经济和劳动力市场产生持续影响。以“大考”的心态审视其对劳动力市场的即期冲击、政策反应,思考未来的改革领域,是一件当下就可以着手的事情。
疫情产生的冲击,需通过短期的宏观调控政策予以应对。从劳动力市场政策看,以治理周期性失业为目标的短期政策,应该体现出反应时效的及时性和操作上的简便性,而且还需要根据冲击的特点,把握政策所应覆盖的主要方向。
把握政策反应的及时性和正确方向
政策反应的及时性是基于疫情的冲击性特征。冲击的实质是指经济体系和劳动力市场遭受外生变量突然变化引起的波动,其隐含的意思是,冲击没有影响经济体系和劳动力市场运行的基本机制,一旦冲击消失,经济和劳动力市场就会通过自发调整的机制重返正常的运转轨迹。然而,即便冲击具有短期性,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对其作出政策反应。
首先,在诸如2008年的金融危机和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这样的重大冲击出现时,经济体系在瞬间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在短期内受到巨大影响,这本身已经成为对冲击作出政策反应的理由。其次,当面临巨大冲击时,只有及时的救助和刺激计划,才能让经济和劳动力市场重返正常的运行轨道,而救助不及时,依赖经济体系自发的调节机制,则可能引起长期衰退的恶果。在1929年大危机出现时,以凯恩斯主义为代表的短期需求管理理论尚未形成,对于突如其来的冲击没有相应的政策反应,结果很多受到冲击的国家陷入了长期萧条,失业率也居高不下。也正因为如此,在上个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之后,面对需求冲击时推出刺激计划,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标准动作。
冲击性影响虽然具有普遍性,但对经济活动的不同主体造成的损害仍然存在差异。在诸如疫情这类冲击发生时,既要注重反应的及时性,又要注重政策作用的精准性,就会给实际操作带来巨大的困难。因此,抓住冲击中受影响的主要群体,才能在解决矛盾时抓住要害。只有简化政策的操作程序,才能使政策反应的效果最大化。
从目前看,疫情冲击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决定了政策反应的方向。
首先,疫情相继对需求侧和供给侧产生了冲击。疫情的初始影响,集中于部分从事面对面服务的第三产业部门,使即期需求产生了无可挽回的损失,从而对消费产生了直接的影响。疫情防控带来的人员流动的困难,又对制造业部门的复工复产造成了制约,引起供给行为的波动。而国外的疫情态势,对全球的总需求产生巨大的负面冲击,并使得制造业部门在需求端遭受伤害,产业链国际化的企业还在供应端受到重要影响。
其次,生活服务业和制造业成为受冲击最明显的行业。因此,这些行业的企业分布特征和就业结构特点,决定了政策发力的主要方向。2020年,我国几个受疫情冲击严重的行业的就业总规模已经超过了3亿人,显然,他们占据了大部分的中国非农就业。除了制造业,在其他几个服务业部门中,个体经营户就业的比重占行业就业的比重都较高,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经营户的就业比重甚至超过了3/ 4。而即便是法人单位就业,也主要以小微企业为主,例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总规模占法人单位就业的比重为58.2%。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的脆弱性,决定了对他们进行精准施策难度很大。
最后,鉴于个体经营户和小微企业风险抵抗能力弱,疫情的冲击会很快传递到个人,因此,针对居民的政策支持是非常必要的,也应该成为政策反应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小微企业就业的从业人员和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往往是中低收入群体,他们抵御风险的能力较高收入群体更弱,如果较长时间处于失业状态,必将对他们的生计产生影响。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2016年实施的“中国城市劳动力市场调查”数据,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储蓄率极低,甚至为负。因此,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不仅需要对受重创的行业的小微企业进行救助,还要尽可能安排收入转移支付计划,维持低收入家庭的生计。
强化政策执行简便性
既然针对疫情产生的劳动力市场冲击需要及时的短期政策予以应对,那么以什么方式反应才是恰当、有效的呢?面对冲击的突然性,注重政策操作的简便性可能会取得更好的实施效果。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Thale所指出的,从公共政策的设计看,把政策执行的过程变得简洁,政策的效果也会更容易得到显现。对短期冲击进行反应的政策更需要注重这一点。
短期政策的时效性决定了精准施策的方式难度很大。实际上,在以往我们实施的公共政策中,普遍性的政策覆盖和精确的政策瞄准都有所应用。
疫情带来的冲击显然具有普遍性,因此,采取更加简便的政策反应方式可能会取得更好的效果。从两种不同政策实施方式的路径看,注重政策的精准性需要大量前期的基础工作。例如,收集受冲击主体的个体信息,评估受损程度,根据相应的个体特征确定政策工具,等等。对于类似精准扶贫这样具有长期性、战略性的政策举措,有一定的条件和时间做好相关基础工作,而且政策执行前投入的固定成本也会在以后长期执行的过程中逐步分摊。然而新冠肺炎疫情这样短期、应急的计划,上述条件并不存在,就需要以简明、快捷的方式作出政策反应。
与此同时,疫情冲击的普遍性决定了瞄准偏差的成本不会太高。因此,执行普遍性政策的收益,要大大高于精准施行成本。
化危为机完善劳动力市场治理机制
新冠肺炎疫情是对治理机制的一次“大考”,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是化危为机最好的注脚。其中,“保就业”是应对疫情带来挑战所需要完成的首要任务。对于劳动力市场政策而言,在疫情之中和疫情以后,都需要不断思考完善市场治理机制的内容和方向,利用好危机带给我们的机遇。
要完善劳动力市场政策对冲击的反应机制。长期以来,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围绕扩大就业、降低失业作出了大量努力。近年来,鉴于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一直平稳,工作的重心围绕治理结构性失业也是非常合理的。而且,我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新技术革命所推动的就业结构转换在将来仍是就业政策所要关注的主线。然而,正如公共卫生体系需要防范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一样,“稳就业”的政策储备也需要考虑短期的、突发的周期性失业的政策工具。
由于周期性失业和自然失业治理手段的差异,需要不同的职能部门进行跨部门协调,而应对周期性失业的挑战恰恰需要及时、迅速的政策反应,从政策反应机制和协调机制上,有效地解决这一悖论,不仅对应对此次疫情带来的挑战是必要的,对于未来构建更有效的就业政策体系和实施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从疫情冲击的突然性看,有效的政策反应机制不仅包括对失业性质的快速识别和判断,以及各个组织机构定位与协调,还应该考虑政策在操作层面的简便、高效,以适应冲击产生的失业的特点。应急的反应机制要注重时效性,实施常规的识别和瞄准程序,会大大增加政策执行的操作成本和机会成本。结合疫情引起的劳动力市场冲击,借鉴公共卫生应急响应机制的经验,对劳动力市场政策的响应机制进行分级管理,或许是未来制度建设可以考虑的方向。
文章出处:中国劳动保障报,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