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艳: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发布时间:2024-06-14 【小】 【中】 【大】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不仅关注就业量的合理增长,而且重视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作出全面部署,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有效应对各种压力挑战。“坚持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相结合”,是新时代做好就业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一方面,通过实现量的合理增长,为稳定就业大局和经济平稳运行创造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就业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就要坚持就业量与质的统筹兼顾、协同并进,在量的扩大中促进质的提升,以质的提升带动量的增长。
  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发展带动力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本途径在发展。要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过程中不断提升就业带动力,深挖就业“蓄水池”,拓宽就业新渠道,实现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同步、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充分就业同步。
  稳岗位是稳就业的基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把握好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之间、技术密集型产业与劳动密集型产业之间的关系,把握好产业转换的进度与节奏,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新期待,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实施灵活就业激励计划,降低灵活就业门槛,鼓励创新创业。强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推动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强化人才培养,改善劳动力供给
  当前,我国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等结构性就业矛盾进一步凸显。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关键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质量提升,主动适应劳动力规模和结构变化趋势,加大全社会人力资本投入,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稳定劳动参与率,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劳动力供给。
  教育和培训是人力资本形成的重要途径。科学研判人力资源发展趋势,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提高教育、培训体系与就业的匹配度,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未来社会所需要的核心技能,优化课程和学科专业结构,改进培养模式,以更好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需求、适应劳动力市场瞬息万变的技能需求。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力求做到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健全失业风险监测预警,坚决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等重大风险。
  突出制度保障,营造良好环境
  实现就业量质齐升,需要政策保驾护航。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工作待遇和劳动条件等,并不完全由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还需要发挥劳动力市场制度的保障作用。
  要不断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用好法律和制度的力量,更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构建适合新就业形态的劳动力市场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强就业服务的均衡性、可及性,努力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深化相关改革,夯实质量根基
  提高就业质量是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难点所在。眼下,就业质量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就业歧视现象时有发生等。特别是就业质量在不同部门不同人群不同地区之间还存在不平衡,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比较集中的部门,提高就业质量的任务更重、压力更大。必须不断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破除影响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逐步消除性别、户籍、身份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为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权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聚焦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产生的全新的岗位需求,加大相关领域制度改革,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不断提升就业政策和服务的惠及度。实施场地支持、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加强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争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充分释放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努力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稳就业、促就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仅涉及短期应急管理与长期稳定发展之间的平衡,还涉及劳动力市场需求扩大与劳动者就业能力培养之间的平衡、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之间的平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坚持以就业优先为导向,集成各项政策对就业的牵引力,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体系,切实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良性互动。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文章出处:经济日报,2024年6月13日(理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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