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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生性别比问题研讨会——近期研究成果与未来研究方向会议纪要
文章作者:郑真真;Petra Löfstedt  发布时间:2009-03-10 14:52:00

        中国人口的出生性别比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逐渐升高,至今已持续数年远远高于正常范围。近年来这种现象受到国际社会、国内外学界和中国政府的高度关注。2004 年6 月27-28 日中国社科院哲学所曾经在福特基金会资助下在北京召开了“中国大陆出生性别比不平衡的社会、伦理和法律问题”专家研讨会,会议目的是在对中国大陆出生性别不平衡的现实和严重性、国际国内的经验教训等问题上取得共识的基础上,拟定有效干预的行动建议。时隔五年,中国在出生性别比现象、影响因素及其社会经济后果方面的研究已有新的进展,国内外学术界对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开展了深入而广泛的探讨,积累了大量新的实证数据与研究发现。中国各级政府在不同地区开展了治理出生性别失衡问题的社会干预项目。2009 年3 月7 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在瑞典国际发展合作署的资助下,召开了“中国出生性别比问题研讨会—近期研究成果与未来研究方向”专家研讨会,旨在介绍和交流尚未发表的最新研究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共享信息资源,总结研究经验,并讨论现有研究的不足与存在挑战、未来的研究方向和重点研究内容。

        研讨内容分为四个部分:(1)出生性别比失衡的现状、特征、发展趋势与影响因素;(2)出生性别失衡的社会经济后果;(3)相关干预政策和项目的研究与评价;(4)未来研究重点

一、中国出生性别失衡的现状、特征、发展趋势及影响因素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刘爽和马妍利用1982 年以来三次人口普查数据,对地级市水平的出生性别比变化特征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刘爽指出,中国出生人口性别失衡问题“既是全国性问题、也是区域性问题”,出生性别比升高现象具有一定的区域特征,有地区的传承性、聚集性和地区连片的特点,并随时间在区域间(省内、省际)呈蔓延或加深之势,这种扩散模式与韩国不同。刘爽强调,我国出生人口性别失衡现象与我国七十年代后期以来实施的生育政策之间存在较为复杂的关系。为进一步理解这一关系,刘爽认为可以对具有不同出生性别比特征的区域进行对比分析,如多年来保持正常的地区、多年来均偏高的地区、以及干预后下降的地区等。针对刘爽教授提出的问题与研究设计,尤其是相关数据的收集方法与其可信度,不少与会学者表示了较大的兴趣,讨论了县级市出生性别比的调查值能否真实反映该地区出生性别的实际水平问题。与会者还对不同数据来源如医院登记的孕产数据、卫生部孕产监测数据等对研究出生性别比等问题的适用性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尽管根据全国和省级统计结果,中国人口的出生性别比一直在上升,但是具体观察不同地区则是有升有降。分析这些出生性别比先升后降地区的特征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个问题的发展和变化。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苏荣挂利用1990 年和2000 年中国人口普查结果,重点分析了山东、浙江、安徽三个典型省份的县级出生性别比在两次普查之间的变化特征。她指出山东、浙江两省是全国仅有的在1990 年出生性别比明显偏高、而2000 年出现下降的省份,10 年间省内县级出生性别比存在持续不变、上升和下降三种现象,如山东有47%的县明显下降、22%的县明显上升,同期浙江有22% 的县明显下降、15%的县明显上升。安徽省则为10 年中全国出生性别比上升幅度大的省份之一,虽然有少数几个县的出生性别比有下降,但大多数县明显上升。苏荣挂认为分省的出生性别比数据掩盖了省内区域间的明显差异;因此,了解出生性别失衡的分布状况并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必须要依据区域的、分组的数据分析。她指出,浙江省在综合治理与着力发展经济(尤其是推进城市化)方面的积极举措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成功的典范。当然,治理出生性别失衡问题,还必须综合考虑我国人口生育文化、生育意愿等方面的变化。苏荣挂表示,现阶段我国不少地区的人口生育行为由非意愿少生转向意愿性少生,这为出生性别失衡问题的治理提出了新的课题。这一新的生育特征也引起了与会学者们的高度关注与热烈讨论,重点对意愿性少生条件下男女孩漏报问题、性别选择问题的新特征及其对出生性别比的影响进行了深入讨论。

        不少人将中国人口出生性别失衡问题理解为汉族特有现象,对有关少数民族出生性别状况的问题还缺乏了解和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张丽萍利用1982 、1990 与2000 年三次人口普查数据,对我国人口逾百万的少数民族(包括苗族、侗族、维吾尔族等)的出生性别比变化特征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近年来也出现出生性别比升高的现象,尽管这一现象的出现比汉族要晚近10 年。张丽萍指出,民族生育文化中的性别偏好传统和生育水平的快速下降有可能引起出生性别比升高,而在生育率下降到一定水平时出生性别失衡现象则会显现。少数民族出生性别比升高现象无疑是我国出生性别失衡研究的一个新发现,这引起了与会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专家们针对少数民族的性别偏好是其民族自有的还是汉族传递的各抒己见,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如根据海南地区的相关调查发现,少数民族的性别偏好文化多为其自身固有而不是外来文化的影响;苗族地区的性别偏好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其民族固有的婚嫁文化特征,例如女儿在婚后回娘家不可“摸锅摸灶”,限制了女儿养老的现实可行性,而婚嫁习俗对嫁妆的要求也使得苗族家庭无力养育多个女儿。另一方面,少数民族与汉族的交往也促进了不同民族的文化融合,有可能改变婚育观念和习俗。与会者认为,应用人类学方法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定性研究是深入理解其生育行为以及出生性别失衡问题的重要途径。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杨菊华的研究从宏观层次检验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的关系。该研究基于印度学者1997 年提出的“胎次效应”和“激化效应”理论(即在男孩偏好习俗依然流行、生育率急剧下降的社会环境中,存在两种相互抗衡、互相独立的力量影响出生性别比和婴幼儿死亡率)及中国的具体实践,构建了“胎次-激化双重效应”理论。杨菊华在提出理论假设的基础上,利用1982 年以来的人口普查/调查数据和2000 年政策生育率数据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生育政策使胎次效应和激化效应同时存在,两种效应对出生性别比的具体作用因政策类型和胎次而异。基于该研究结果,杨菊华认为更为宽松的生育政策可能缓解第一胎的性别选择,并建议对独女户或二女户的补助应按照实际需求由民政部门来执行,避免在补偿政策规定中将女儿和儿子置于不对等的地位。围绕有关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的关系问题向来有不同观点存在,杨菊华的研究成果也引起了与会者的热烈讨论。由于生育政策形成具有特定的历史背景,有学者建议应当进一步理清生育政策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背景的关系,并应注意到印度与中国在生育政策方面的不同,探讨和比较这两种效应在两个国家的作用是否有差别;还有学者希望能够在本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调整生育政策对缓解出生性别失衡的预期贡献。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罗树生和瑞典访问学者Petra Löfstedt 在河北中部城市进行了“出生性别比和男孩偏好的定性研究”,探讨引起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原因和条件原因,以及性别歧视对妇女和家庭生育决策的影响。研究以文化及其演变、性别差异和权力结构与出生性别比之间的关系为理论框架,访谈了中青年妇女以及她们的丈夫和婆婆。研究发现:人们对于男孩和女孩不同特征的差别看法是传统的简单化观念;老一辈人对于子女家庭的生育控制力量仍然较强;老年人中仍有强烈的“男孩偏好”,他们的观念对下一代还有影响;年轻人在就业、家庭照料等方面对男女的看法不一致,但并不存在歧视女孩的观念。本研究还将进一步在农村开展访谈,包括与基层干部和医务人员座谈,分析他们对男孩偏好和妇女地位的看法和理解。与会者对出生性别比的定性研究进行了讨论,对于有理论基础的调查方法设计和实施提出了建议,如认为现在需要回答的问题是,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变化中,男孩偏好究竟是更强了还是弱化了。还有学者建议在了解家庭代际之间的影响时,需要注意当前农村家庭中婆婆的权力与居住安排有关,而且有研究证明这种权力已经弱化。

二、出生性别失衡的社会经济后果

        出生性别失衡可能带来的问题之一是未来婚龄人口的性别失衡并导致对男性的婚姻挤压,尽管在中国社会中历来都存在婚姻挤压,但是当前的低生育率和高出生性别比并存的现象是史无前例的,因此有必要研究出生性别失衡对未来人口、社会和经济的可能影响。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的研究团队对人口性别失衡的社会经济后果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靳小怡和姜全保在本次研讨会上介绍了有关中国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代际关系及养老问题的调查研究结果。

        在性别严重失衡的背景下,女性缺失和男性婚姻挤压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大龄未婚男性对父母的支持以及他们自身未来的养老问题值得关注。靳小怡等通过在农村进行的调查研究发现,大龄未婚男性在养老观念上更加依赖政府,同时与已婚男性相比,他们给予父母经济支持的可能性相对较小。研究还发现大龄未婚男性的父母生活满意度显著偏低,同时,未婚男性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健康自评等方面均明显较差。姜全保等应用生命表方法对农村未婚男性的家庭生命周期进行了研究,分析结果表明他们在父母亡故后将有平均16 年的独居时期,在晚婚晚育的情况下这段独居时期将会更长。对于大龄未婚男性比例相对较高的地区,解决这个人群的养老问题将是农村养老保障体制未来必将面对的挑战。相应的政策建议认为,农村地区应当积极发展地方经济,改善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经济状况;鼓励地方政府加强民间养老组织的建设;在农村社保体系中制定针对大龄未婚男性的扶助政策。

        与会者认为,研究历史上婚姻挤压的后果对理解当前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后果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人口性别失衡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应当对其后果有充分的认识并及早制定应对措施。学者们还建议需要估计婚姻挤压的严重程度,例如对农村未婚男性的总量估计,并根据人口变动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如人口流动等,研究婚姻挤压对家庭、社区和社会的影响。

三、相关干预政策和项目的研究与评价

        中国自21 世纪以来针对出生性别比偏高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在出生性别失衡严重的地区开展了专项综合治理,但是现有的相关研究严重滞后,缺乏对目前治理效果及其相关治理制度和政策的深入分析。来自西安交通大学和南开大学的学者介绍了他们的团队在出生性别失衡相关政策和治理项目方面的研究成果。

        杨雪燕等根据在出生性别比失衡治理试点地区的调查研究,评估了中国县区级社会政策系统的协调性,分析了当前存在的出生性别比治理政策系统内部和系统外部的不协调问题。研究发现,在出生性别比治理政策系统内的主体子系统缺乏公民参与,客体子系统存在执行对象不明确、政策条款难以兑现等现象,而主客体之间监督机制虽已基本形成,但是缺乏监督评估机制,特别缺乏对政策的外部评价。研究还发现,当前的出生性别比治理政策与现行政策和环境之间存在冲突,例如与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之间、与当地的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之间都不协调。研究组建议一方面通过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运行机制提高政策系统的内部协调性,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环境建设来提高政策系统的外部协调性。

        韦艳同时还介绍了韩国、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和中国台湾针对出生性别失衡的公共治理,治理主要从改变男孩偏好的文化根基、改善女性社会经济地位和采取直接治理措施等三方面入手。韦艳等建议中国应突出不同时期治理策略的重点和选择不同路径、加快相应法律和法规变革、促进性别平等的社会经济政策及其协调、促进公民社会积极参与。

        南开大学吴帆等以社会性别视角回顾和分析了中国出生性别比的治理与相关政策。她们从国家、省/直辖市和县以下三个层面,根据政策目标、政策对象、政策内容和政策工具四种分类深入分析了现有公共政策体系。研究发现,国家层次的公共政策在目标设定上较为模糊,在一些政策中还存在政策执行对象模糊或覆盖面不完整的问题,而省级层次的政策在数量和覆盖面上存在较大的省际差异,共同问题是较为偏重惩罚性政策,而赋权性政策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相比之下,个案分析表明,一些微观层面的地方性政策能够较好地结合实际情况,强调了对妇女的赋权性投入。针对这些问题,吴帆等建议,为了完善现行公共政策体系,需要加强目标的赋权性,促进政策对象的完整化、明确化和具体化,增强政策内容的赋权性和有效性,并特别要提升政策工具的功能性。

        与会者对于如何分析和评价治理政策和相关项目的效果展开了热烈讨论。对于出生性别比失衡治理政策的评价不仅涉及到具体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涉及到政策的适用性、执行力度和执行方式,而以赋权为出发点或旨在改变文化习俗的政策则需要较长时间才可能观察到明显效果,为政策效果评估带来较大难度。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有效治理需要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群众应当是主体而不是旁观者,而当前的一些治理措施在这方面尚不能做到,应当引起决策者的注意和反思。与会者在讨论中也提出一些较为具体的研究建议,如加强政策工具的分析,重视赋权性的政策,加强不同政策间协调性的分析研究。

四、讨论与建议

        与会者一致认为,尽管根据不同数据来源和不同方法的估计结果,中国出生性别失衡在幅度上有所不同,但总的趋势是出生性别比长期居高不下,这已是不争的事实。由于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几乎是全国性的长期出生性别比失衡的可能后果是难以预料的,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个问题也受到国际社会的特别关注。鉴于出生性别失衡问题的严重性、紧迫性以及诸多不确定性,中国学界有必要有责任加大研究力度、形成研究网络,通过科学研究及时回应国内外关注的政策相关重大问题。

        会议最后阶段主要围绕未来研究内容和重点、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以及学术交流三个方面展开了讨论,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一)未来研究内容和重点

        与会者认为中国出生性别比的研究应当扩大研究视角和信息来源,超越人口学和妇女研究;研究应当不仅关注当前的直接任务,还具有前瞻性。同时,应更强调相关政策和治理研究以及后果研究。

        与会者认为未来一段时期的研究重点之一应为出生性别失衡问题治理的政策和项目研究,加强对出生性别比治理的理念、机制、治理行为和治理结构的研究,与公共管理相结合,形成多学科的研究视角。这类研究目前存在诸多局限:(1)未能整理出一批完整系统的公共管理手段和值得推广的成功经验,包括成功案例,同时对存在问题缺乏梳理;(2)政策执行力度的度量、人口相关法规在各个层面上的执行情况难以测量,对市县乡村政策法规效果的缺乏调查和评价;(3)总体目标易于把握,而阶段性评估效果较为困难;(4)从微观看来,各地性别比治理都有一定效果,但对效果如何传递到宏观还缺乏研究;(5)政策目标和政策工具的统一,政策工具的副作用等缺乏研究。

        由于出生性别比偏高已经是一个事实,应当及早对这种现象的后果即应对措施开展研究,如从个人层面、社区层面和国家层面综合考虑性别失衡对不同人群的影响,分析高出生性别比与健康、择偶、养老等的关系,并注意微观和中观的影响如何通过信号反馈机制扭曲放大造成大的影响。

        研究还应当继续关注在当前人口、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出生性别失衡的影响因素和发展趋势,回答具有前瞻性的问题,例如:在受社会经济因素影响的生育水平下降阶段,群众意愿少生但要选择性别,会对近期和远期的出生性别比产生什么影响?如果说这是生育率下降过程中必经的过渡阶段,那么过渡期究竟有多长?

        由于出生性别失衡是亚洲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共同问题,国际比较研究对中国具有借鉴意义,也可以使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中国出生性别比问题的有效治理和未来变化。例如类似韩国的变化是否能够在中国发生?即在城市化、婚居模式改变和社会保障完善的背景下,出生性别比的下降是否在根本上取决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还是因为韩国在完善和改变法律方面的努力?目前这方面的研究还比较少见。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无论是政策研究、现状研究和后果研究,可靠的数据来源一直是困扰学界的主要问题。与会者建议通过全国范围的多来源数据相互比较验证,以期更为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出生性别比的变化和发展,例如人口普查数据、卫生数据、教育数据和残疾人调查数据等。

        性别偏好问题直接与地区文化和婚丧嫁娶等地方习俗有关,而文化和习俗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加强对不同地区相关文化习俗的研究,有利于更有效并具有针对性的出生性别比治理政策制定和项目设计。

        在研究方法方面,应当借鉴更多学科的研究方法,例如关于人口性别失衡的后果研究,可以引入脆弱性分析、失范分析等社会风险研究方法;关于生育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可以利用经济模型从家庭的角度对生育水平和性别比进行微观分析。

        (三)学术交流与研究网络

        与会者一致认为有关出生性别比问题的研究应当加强交流和沟通,包括:(1)学者之间的交流,例如组织研讨会、建立研究网络交流学术研究成果和进展;(2)学界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交流和对话,尤其在出生性别比问题治理方面,学者应当及时了解政府决策和行动,对政策相关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并通过各种渠道使政府相关部门及时了解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3)中国学界与国际的交流,利用研讨会和成果发布等方式,使国际社会了解中国的研究成果,并回应国际普遍关注的问题,与国际同行的交流也会促进中国的研究。

附件1 会议日程

中国出生性别比问题研讨会——近期研究成果与未来研究方向

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赞助:瑞典国际发展合作署(SIDA)

2009年3月7日,星期六

会议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报告厅2 层第二报告厅(建国门内大街5 号)

会议议程会议开始:

研讨会主题和目的简介(郑真真  Petra Löfstedt ,中国社会科学院)
1 出生性别比失衡的现状、特征与发展趋势1) 中国出生性别比的空间分布特征(刘爽,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2) 1990-2000 山东县级出生性别比变化研究(苏荣挂,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 中国少数民族的出生性别比现状(张丽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

2 出生性别比失衡的影响因素研究4) 胎次-激化双重效应:中国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关系的理论构建与实证研究(杨菊华,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5) 男孩偏好的定性研究(罗树生,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3 出生性别比失衡的社会经济后果与相关政策/项目的研究
6) 中国性别失衡治理研究:中国县区级性别失衡治理的社会政策系统协调性分析(韦艳,西安财经学院人口研究所)7) 出生性别比治理与相关政策:社会性别视角的回顾与分析(吴帆,南开大学)8) 中国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代际关系及养老问题研究:来自安徽H 县的发现(靳小怡,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9) 光棍家庭的生命周期研究(姜全保,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

4 开放讨论:目前研究尚未能回答的问题以及未来研究重点

附件2 参会者名单

姓名                             单位

李树茁 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
杜海峰 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
姜全保 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
靳小怡 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
韦艳     西安财经学院人口研究所
谭琳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
苏荣挂 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
刘爽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杨菊华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罗树生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妇儿青少卫生学系
吴帆     南开大学
周垚     南开大学
郭瑞香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
Löfstedt, Petra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妇儿青少卫生学系访问学者
张丽萍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王广州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牛建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张妍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李玉柱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郑真真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徐进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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