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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桥:“公建民营”是养老机构改革的必然选择
文章作者:王桥  发布时间:2016-09-18 15:12:00

  最近,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为推动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重点发展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这是一项牵系到2亿多老年人口生活、健康、稳定、幸福的养老工程,是对居家养老的有效补充。它不仅是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是打造顺应老年人口需求的高质量养老服务的需要,探索出一条社会力量有效参与养老事业的新途径,为推动养老机构社会化迈出了重要一步。

  “公建民营”是政府外包服务的重要方式之一,根据“管办分离”的原则,在“公建民营”这种模式中,政府相关部门将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及与之相应的其它老年人服务设施交由社会或民间组织来运营,引进管理,创新出一系列模式,比如“专业化全程跟踪护理模式”、“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模式”、“无常和有偿相结合模式”、“准确实时的信息化服务模式”、“互联网+”等等。

  然而,近期的养老服务现状调研显示,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出现高挡床位“库存”快速上升、中低档床位供给不足并存的现象。造成这一结构性问题的直接原因是相关部门偏重床位指标、社会投资盲目指向高档养老设施和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较低。深层原因在于,养老服务业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属性,但对于这一点,目前认识上还很不到位。为此,需要调整和改进治理思路,改善养老服务的供给结构,加快养老服务制度的创新。

  居家养老服务“单一”,服务的普及利用率较低。居家养老就是老人居住在自己家中,社区上门提供服务。对身体健康、有经济支付能力的老人,实行优惠补偿的市场化服务;对低保老人、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及行动不便的老人,则由政府补贴服务的费用。老年人住在自己家里,置身熟悉的环境,看到相识的邻里,可以感受到家的温馨和安心。所以,老人们大多愿意选择居家养老的模式。对社会而言,这种居家养老模式可以将政府、社区和市场的力量集中在一起,也是破解老龄化社会问题的最佳选择。多功能社区老年服务中心(站)的建设要涵盖老年全托、日托照料、老年餐桌以及老年活动站等服务项目。各地开展的养老服务,虽然承诺的服务内容和项目较多,但实际上真正能提供给老人的服务内容往往比较单一,与老人的实际需求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错位。一些条件好的社区可以提供多方面的服务,但是无条件的社区只能提供单一的照料,供给状况令人堪忧。

  社区养老资源平台碎片化。养老服务需要广泛开拓,资金来源需要多元化。各地养老服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财政拨款,二是彩票公益金的资助,三是社会捐助,四是市场化运作。社区应协调福利资源与市场资源的良性对接,打造多功能、多层次的,包含医疗健康、康复护理、日常照料、精神慰藉于一体的养老服务照料体系。由于资源缺乏整合,社区内的各种养老服务资源处于松散的碎片化状态。

  养老服务队伍的规模及素质有待扩大和提高。由于养老服务对象的有效需求不足,导致养老服务中心(站)雇用服务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尽管相关部门意识到了现有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高,正在加大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但是,覆盖到养老机构的人员数量还远远不够,绝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养老机构是一个微利行业,为了节约支出成本,大多数养老服务机构采用了低工资福利待遇的方式,这就导致相关服务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素质偏低,只有极少数人员受过简单的培训,难以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较专业的护理需求,这也是相当一部分子女不愿意将老人送到养老院的原因之一。

  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经达到2亿多,养老事业仅靠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险,远远不能为民众提供足够的养老保障。经验也证明,政府大包大揽的养老体制不可持续。虽然养老机构的运营有多种模式,但从我国一些省份的养老机构的运行来看,有些成功经验可以进行总结与借鉴,在当前老龄化较为严重的背景下,“公建民营”是促进我国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对我国养老制度的革新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文章出处:央视网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