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首页 > 正文
人口系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6 09:27:00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特作如下规定:

  1.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查验考生的“准考证”、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及应届生证明信。对于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报到前查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将《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审查表》(见研究生院网站文件下载处)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交招生办。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同时需提交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2.携带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等材料。复试时将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在报考材料中已有的不用提交。

  3.复试采取面试方式,复试成绩200分。120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含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及听力),50分。对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3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200分)之和。每名复试考生面试时间约20分钟(含外语测试)。

  4.复试中要参考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及工作业绩。同时,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考生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也可在复试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政审表见附件7)。审查注意事项:①、政审表中“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应与考生报名库中所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②、政审表中所盖的印章应与表中“档案所在单位名称”一致。③、如果单位有变动,考生应出具相关说明,同时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

  5.复试期间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做入学考试的常规体检(含肝功能),须空腹。体检安排在5月6日(星期五)上午。

  6.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满分2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相加按照相同考试科目由高到低决定复试考生的录取排名。复试合格者还需体检、政审合格,并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复试资格乃至复试合格不等于必然录取。

  7. 复试合格考生的研究方向与导师,由复试小组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结合考生在复试中的表现、原有专业背景等因素确定。

  8. 录取考生均须交纳学费(学费 10000 元/年)。

  考生应于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30,持以上规定的各种材料,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专业素质和能力的材料到北京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中冶大厦10层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1001房间参加复试。5月6日(星期五)上午统一组织复试合格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 考生应在复试时带来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政治表现证明。(政审表见附件7)

  « 复试录取期间事情很多很急,务必随时查看电子信箱,尤其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电  话:59868189

  联系人:张彦海          E-mail:zhangyanhai@cass.org.cn

  监督举报电话:研究生院81360120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人口与劳动经济系

  2016年4月24日

    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文章出处: